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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关于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交办问题清单(序号25)完成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洪湖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4-01-25

一、反馈问题

荆州洪湖市现场检查一台垃圾清扫车将清扫的灰尘等垃圾以及污水,直接通过公路旁雨水篦子排放至市政雨水管,同时接消防栓边冲边排。现场工作人员反映,这是日常工作流程。现场取样,水样为泥浆状,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为15100毫克/升、氨氮19.6毫克/升、总磷4.39毫克/升,分别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的754.0倍、18.倍、21.0倍。

二、整改目标

规范垃圾清扫车清洗流程,加强监督管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整改措施

切实加快推进整改工作,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加强环卫作业车辆操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教育,规范环卫车辆作业操作流程。加强环卫车辆作业质量日常考核监管力度,强化环保责任意识。

完成情况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并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督促玉诚、洁亚两家环卫作业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方案、加强整改;二是强化整改措施。组织驾驶员进行规范流程业务知识学习和实操培训,到公司对清扫车驾驶员进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教育,做到了流程规范到位,人员业务培训到位,相关处罚到位,考核监管到位。三是完善整改台账。所有整改过程实行清单化管理,逐一落实相关资料,形成台账资料。四是做到举一反三。洪湖市城管局局党组对环卫中心和两家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以此事件为戒

此项工作已完成,将长期坚持,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125日—202423日)向洪湖市攻坚办反映。

联系人:徐阳联系电话:0716—2423395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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