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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47)完成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洪湖市攻坚办 | 发布时间:2024-01-22

一、反馈问题

船舶污染防治仍需加强。多个地市对船舶垃圾、污水、含油废水量底数不清,即使工作起步较早的宜昌市目前每年接收处理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废水量也不足产生量的5%,不到处理能力的10%。港口岸电、船舶受电等设施建设仍需加快推进,2020年全省岸电累计使用368万度,货运码头用电仅占全省岸电总电量的6.1%

二、整改目标

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到2022年底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格局,202312月前后转入常态化运行。

三、整改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接收转运处置工作机制,规范运行体系。加强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码头建设,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接收转运处置全链条闭环管理,提升船舶污染物的收集转运处置效率。

(二)开展对港区到港船舶数量、到港船舶污染物容量的估算,配套设置相关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设施。

(三)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电子联单闭环管理。交通、海事、住建、生态环境、城管等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辖区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单位的运行机制,开展部门联动检查与服务使用信息系统(船E行系统)监管有机结合,实现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电子联单闭环管理。

(四)推进现有船舶改造升级。对辖区所属船舶,按要求落实了400总吨以上船舶加装生活污水储存设施改造,对100400总吨的船舶且航行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等级以下船舶进行排污管线盲断封堵,禁止船舶生活污水直排河流,推进船舶的改造升级。

(五)有序推进岸电设施建设及使用监管,督促辖区内生产码头完善岸线设施建设及改造,公务趸船全部使用岸线设施,并规范运行。

四、完成情况

(一)接收转运处置工作机制规范运行,接收转运处置工作效率明显提升。一是完成污染物接收转运码头建设。洪湖市新堤长江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码头20211月开工建设,2023419日完成竣工验收,现已正式运营。二是落实了政府购买服务机制。20213月,洪湖市政府按照三年一个周期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将考核绩效与服务经费有效衔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高效运行。三是接收转运处置全链条闭环运行。船舶生活垃圾上岸交深圳洁亚环保有限公司通过垃圾车转运至洪湖市乌林发电厂处置;船舶生活污水上岸交湖北昊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槽罐车转运至洪湖市大兴污水处理厂处置;船舶含油污水由鄂东废油处置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槽罐车转运至本厂处置。

(二)我市污染物接收转运设施已通过荆州市组织的接收转运处置能力评估,满足到港船舶的需求。洪湖港保洁一号污染物接收船已全面启用并正常运行,主要服务洪湖港区码头、趸船及公用等

(三)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实现了电子联单闭环管理。设立了监管账号对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进行实时监管,船舶污染物申请、接收、转运、处置电子四联单数据一致,形成网上平台闭环。

(四)全市公务趸船、公务艇完成了加装生活污水储存设施改造和排污口封堵。我市无本港货运船舶,辖区内(洪湖航道处、交通运输局、白豚保护处、长江海事洪湖处、长航公安洪湖派出所、水利湖泊局(水政))等公务趸船全部进行升级改造,全部安装生活污水储存柜及油污水储存柜和排污口封堵

(五)落实岸电设施建设并有序运行。辖区现有公务码头趸船均使用了岸电,生产性作业码头均已按标准配备了岸电设施,并按长江海事部门的工作要求,为到港船舶提供供电设施。

此项工作已完成,将长期坚持,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1222024131日)向洪湖市攻坚办反映。

联系人:徐阳联系电话:0716—2423395

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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