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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贯彻落实湖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序号33)完成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市攻坚办 | 发布时间:2023-05-26

一、反馈问题

强化洪湖大湖的系统治理工作,推进退垸还湖,严禁围网养殖和投肥养殖,严肃查处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二、整改目标

严肃查处破坏湖泊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抓好水产养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促进湖泊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

三、整改措施

1.对洪湖大湖实施永久退垸还湖。

2.加强湖泊常态化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围网养殖、投肥投粪养殖和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

3.加强湖区周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四、完成情况

1.对洪湖大湖实施永久退垸还湖。2018年荆州下达洪湖退垸还湖面积11.58万亩。2021年8月,我市已完成洪湖退垸还湖面积12.57万亩,因优化方案后,保留围垸面积2.49万亩,重新对阳柴湖、革马湖、振兴湖三个围垸面积7939亩实施退垸还湖。我市组建工作专班及制定市领导包保责任清单,组织专班人员进驻退垸区域开展退垸工作,2022年12月,已全部完成破口通湖工作,按照《荆州市退垸还湖还湿方案》和《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还湿)工作方案》,通过省级验收。

2.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2022年,共收缴拆解“三无”船只83艘,同时对21处入湖口实行硬隔离。共侦办非法捕捞刑事案件9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39人;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6起,涉案人员107人;查处渔政案件64起,处罚金额9.7万元。查获渔获物2284公斤,收缴违规渔具2560余部(条),清除地笼3750部、丝网6025余米。

3.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通过畜禽养殖污染整改、养殖场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措施,螺山镇1万亩虾蟹生态养殖基地标准化改造和尾水达标治理项目、乌林镇和小港管理区2万亩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达标治理项目已基本完工。全市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9%,2022年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达到85%以上。

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成,将长期坚持。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共7天)向洪湖市攻坚办反映。

联系人:徐阳         联系电话:0716—2423395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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