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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贯彻落实湖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序号16)完成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市攻坚办 | 发布时间:2023-05-26

一、反馈问题

四湖流域水质改善不明显。与2018年相比,2019年洪湖湖心、小港水质变差。2020年1~7月,洪湖水质均持续超标,甚至出现单月水质超标到劣Ⅴ类,主要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根据自动站监测结果,洪湖断面2019年1~4月水质为Ⅳ类,2020年同期恶化到Ⅴ类,高锰酸盐指数上升4.46%,总磷上升103.99%。洪湖市滨湖办事处金湾村居民生活污水未经收集直排湖区,对洪湖湖心B监测点水质产生直接影响。

二、整改目标

加强水环境保护与修复,水生态功能得到改善。

三、整改措施

1.强化河湖长责任。强化各级河湖长责任,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各乡镇区街道因地施策,合理优化本行政区域“一河一策”,积极落实。

2.实施水系连通。推进生态补水工程、江河湖连通工程,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江河湖水系连通体系。

3.统筹谋划项目。谋划实施一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重大项目。

4.强化面源污染治理。统筹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强化主要汇水区域农村改厕、黑臭水体治理。

5.强力推进整改。加快推进金湾湖心B水质监测点水污染治理,10月底前完成金湾村改厕、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生活垃圾转运等系统工程,杜绝污水直排。

6.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加强水质考核断面整治工作调度,严格落实《洪湖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奖惩考核办法》。

四、完成情况

1.建立健全河湖长制体系。召开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及时调整河湖长及联系单位名单,对全市22个河流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全面强化各级河长履职尽责。2022年,全市市级河湖长已巡查河湖133次,解决问题195个;联系部门巡查河湖195次,解决问题332个,累积下发101份提醒函。每双月对全市各乡镇开展考核,通报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2.实施水系连通工程项目,完成内荆河至新堤段综合治理、下内荆河小港至龙口段综合治理工程,夏家沟水生态河湖连通项目及杨柳湖水生态河湖连通等一系列项目。

3.开展了洪湖湖滨生态修复及水污染防治工程(2500万元)、洪湖市老电河、天墩沟、分洪沟、中原正沟水环境治理示范项目(1051万元)等一系列生态修复工程。

4.加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全市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9%,2022年新增治理面积3万亩,全市已发展河蟹“3+5”生态养殖30万亩,实行生态健康养殖,减肥减药养殖面积20万亩,用肥用药量年递减5%。委托第三方公司将68个小型污水处理厂(涉及1万农户)纳入统一运维管理,强力推进厕所改革和黑臭水体治理。

5.投入1455万元,对金湾村改厕、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生活垃圾转运等系统工程,杜绝污水直排。

6.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定期开展水环境监测工作,每季度对水质监测情况进行通报。

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成,将长期坚持。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共7天)向洪湖市攻坚办反映。

联系人:徐阳         联系电话:0716—2423395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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