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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贯彻落实湖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序号15)完成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市攻坚办 | 发布时间:2023-05-26

一、反馈问题

水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成效不明显。荆州市水系发达,水环境问题突出,水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工作成效不明显,特别是在湖泊保护、流域水环境治理方面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二、整改目标

加强水环境保护与修复,有效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三、整改措施

1.强化河湖长责任。强化各级河湖长责任,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各乡镇区街道因地施策,合理治理本行政区域“一河一策”,积极落实。

2.全面实施禁捕。对长江、洪湖水域全面实施禁捕禁捞,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鱼类和其他野生动植物,保护洪湖水生生物资源及水生态环境。

3.实施水系连通。推进生态补水工程、江河湖连通工程,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江河湖水系连通体系。

4.推进基础建设。完善洪湖流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档升级改造。

5.统筹谋划项目。谋划实施一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重大项目。

6.强化面源污染治理。统筹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强化主要汇水区域农村改厕、黑臭水体治理。

7.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加强水质考核断面整治工作调度,严格落实《洪湖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奖惩考核办法》。

8.完善体制机制。发挥区域协商合作机制作用,建立健全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强化共抓大保护的协同性。

四、完成情况

1.健立健全河湖长制体系。召开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及时调整河湖长及联系单位名单,对全市22个河流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全面强化各级河长履职尽责。2022年,全市市级河湖长已巡查河湖133次,解决问题195个;联系部门巡查河湖195次,解决问题332个,累积下发101份提醒函。每双月对全市各乡镇开展考核,通报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2.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2022年,共收缴拆解“三无”船只83艘,同时对21处入湖口实行硬隔离。共侦办非法捕捞刑事案件9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39人;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6起,涉案人员107人;查处渔政案件64起,处罚金额9.7万元。查获渔获物2284公斤,收缴违规渔具2560余部(条),清除地笼3750部、丝网6025余米。

3.实施水系连通工程项目,完成内荆河至新堤段综合治理、下内荆河小港至龙口段综合治理工程,夏家沟水生态河湖连通项目及杨柳湖水生态河湖连通等一系列水系连通工程项目。

4.2022年,投入奖补资金168万元,在我市投入使用154个分类收集亭,其中在城区设置84个分类收集亭分布于街道、13个小区1个学校,在乡镇设置70个垃圾分类收集亭,覆盖9个乡镇14个美丽乡村示范村。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居民户58806户,截至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已达30%。

5.开展了洪湖湖滨生态修复及水污染防治工程、洪湖市老电河、天墩沟、分洪沟、中原正沟水环境治理示范项目等生态修复工程。

6.加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全市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9%,2022年新增治理面积3万亩,全市已发展河蟹“3+5”生态养殖30万亩,实行生态健康养殖,减肥减药养殖面积20万亩,用肥用药量年递减5%;委托第三方公司将68个小型污水处理厂(涉及1万农户)纳入统一运维管理,强力推进厕所改革和黑臭水体治理。

7.根据《洪湖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奖惩考核办法》,定期开展水环境监测工作,每季度对水质监测进行通报。

8.发挥环委会功能,定期召开环委会,印发《洪湖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共抓大保护协同性。

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成,将长期坚持。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共7天)向洪湖市攻坚办反映。

联系人:徐阳         联系电话:0716—2423395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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