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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贯彻落实湖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序号18)完成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洪湖市攻坚办 | 发布时间:2023-05-26

一、反馈问题

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任务艰巨。2019年全市水产养殖精养鱼池总面积197万亩,小龙虾养殖面积328万亩,精养鱼池内大量肥水、投饵、施药以及鱼类排泄物的养殖尾水直接排放外环境。经测算,每年排放养殖尾水约为19.7亿吨,直接影响流域水环境质量。作为整改措施,荆州市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仍处在局部示范推进阶段,目前仅完成13个尾水达标排放示范项目,总面积为1.25万亩,占水产养殖精养鱼池总面积的0.63%,养殖尾水治理亟待“破题”。

二、整改目标

按照洪湖市尾水治理规划方案,2022-2025年,改造整治精养池塘43.6万亩,累计改造整治面积超过64%。2026-2030年,改造整治精养池塘17万亩,累计改造治理面积超过86%;2031-2035年,全市精养池塘100%完成改造治理。

三、整改措施

1.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采取项目集中连片渔池标准化改造和养殖户自发改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点带面逐步辐射,示范带动更多市场主体自发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

2.推广减排新模式和限制投入品使用。引导养殖户调整养殖结构,推行优化减排模式;限制养殖投入品饲料、肥料和药物的投入,推广使用生物制剂和生物肥,减少渔药、渔肥的投喂量,实行生态健康养殖。

3.推进退垸还湖恢复河湖生态功能。推进退垸还湖还湿,扩大公共水域,实施增殖放流、人放天养模式,恢复河湖生态功能。

四、完成情况

1.截止2023年,已完成渔池升级改造21.2万亩,其中集中连片渔池标准化改造6.2万亩,养殖户自发改造15万亩。共争取各级资金1.99亿元,对11.09万亩池塘实施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

2.引导养殖户调整养殖结构,推行优化减排模式,全市已发展设施渔业15.3万立方米,其中圈养桶48个、陆基圆桶176个、池塘流道20条、工厂化循环养殖1.1万立方米、其它设施2.9万立方米;发展稻渔综合种养72万亩,种青养鱼5万亩以上。实行生态健康养殖,推广减肥、减药养殖面积20万亩,用肥用药量年递减5%。

3.推进退垸还湖还湿,扩大公共水域,实施增殖放流、人放天养模式,恢复河湖生态功能,已恢复面积2.3万亩,有效保护了水域生态环境。

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成,将长期坚持。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共7天)向洪湖市攻坚办反映。

联系人:徐阳         联系电话:0716—2423395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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