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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湖市攻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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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序号42)整改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洪湖市攻坚办 | 发布时间:2022-01-07

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销号工作要求,现将我市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42)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大城区餐饮油烟整治力度,加快推进化工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二、整改目标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打好蓝天保卫战。

三、整改措施

1.落实达标排放。加强废气排放单位监管力度,对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气体排放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开展涉企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2.抓好扬尘治理。推进建筑工地、堆场、运输车辆和道路扬尘管控,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市政工地落实“四有、两无”要求,商混企业落实“两全一禁”要求,严厉打击“散流体”违规运输行为。

3.强化餐厨油烟管控。加强城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监管,取缔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推进油烟净化装置及在线监控安装,针对整改进度慢的餐饮单位定期组织联合执法。

4.狠抓秸秆垃圾禁烧。推进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迅速动员部署,深入开展宣传,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巩固市、镇、村、组户四级禁烧联动管控机制,严格巡查、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四、整改完成情况

1.督促重点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改造,完善尾气治理设施。对全市5家重点废气排放单位安装了尾气在线监控设施,确保了达标排放;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查封和处罚了散乱污企业5家,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的综合整治。

2.印发了《2021年洪湖市中心城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由市城管局牵头成立联合整治专班,开展渣土车道路运输巡查常态化,对在建工地、堆场进行了全覆盖,加大洒水降尘频次。

3.市政府印发了《洪湖市中心城区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了三次联合执法,督促主要餐饮企业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

4.继续开展禁烧工作,采取无人机巡查方式,形成了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局面。

五、今后工作打算

我市已完成此项整改任务。下一步我市将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抓好扬尘治理,落实达标排放,确保空气质量稳步上升。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14日,共7天)向洪湖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电话:0716-2430979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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