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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湖市攻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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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序号39)整改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洪湖市攻坚办 | 发布时间:2022-01-07

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销号工作要求,现将我市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39)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要进一步优化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规划设计,积极探索截污治污模式,强化水生态环境修复,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责任。”

二、整改目标

夯实水环境基础工作,科学规划设计,统筹谋划项目治理。

三、整改措施

1.强化河湖长责任。健全完善各级河湖长制度体系,强化各级河湖长责任,增加河湖长制管理水体数量,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推进水葫芦、水花生治理和河流管护工作,各乡镇区街道因地施策,合理治理本行政区域“一河一策”,积极落实。

2.科学规划设计。加强洪湖流域污染源分析及水质变化成因、生态系统演替跟踪科学研究。围绕“一点两线、三水统筹”的总体框架,结合荆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整合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项目,建立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规划项目库,配合推进《荆州市洪湖流域生态环境“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3.统筹谋划项目。筹划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项目,对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利湖泊、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有关水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的内容,统筹整合谋划洪湖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补短板项目。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我市严格落实河湖长制,通过印发《洪湖市2021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洪湖市“河湖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压紧压实责任,探索建立了“河湖长+”和“民间河湖长”制度,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持续推进小微水体水体整治,开展“示范建设行动”;各级河湖长积极履职,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各地因地施策合力制定了“一河一策”,不断提升河湖管控水平。

2.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截污治污模式,强化水生态环境修复,先后邀请中国环境科学院和长江科学院驻点跟踪研究洪湖生态;聘请中科院测量所、水生所、武汉植物园、湖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南开大学等科研院所为洪湖治理把脉问诊。完成了《湖北省洪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方案》和《洪湖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调研报告》,建立了《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规划项目库》、编撰了《洪湖湖泊治理三年跟踪调研报告》,完成了《洪湖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3.近年来我市在生态环保工作中,积极谋划项目,全力争取资金,取得了较好成绩。利用长江经济带生态建设政策支持,策划了长江、洪湖、老闸河水系连通项目、红旗湖生态修复项目、柳湖生态治理项目,争取资金1750万元;策划了中央预算内长江流域洪湖区域铁牛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4950万元,获得国家项目资金10331万元。在争取项目资金的同时,我们也在积极策划项目,目前我市“长江两库储备库项目共有115个,总投资金额2207亿元;建设库项目共有12个,总投资金额59.1亿元。后期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充实“长江两库项目谋划,为全市长江大保护提供项目支撑。

五、今后工作打算

我市已完成此项整改任务。后期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充实“长江两库项目谋划,为全市长江大保护提供项目支撑。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14日,共7天)向洪湖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电话:0716-2430979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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