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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攻坚办 | 发布时间:2021-06-02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印发的《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8〕43号)的文件精神,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印发的《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鄂环发〔2018〕6号)和《2016-2017年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动态遥感监测报告》的要求,洪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多次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市领导多次现场督办,研究部署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推动了保护区相关问题核实、自查、整改及销号工作。目前,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42处环境问题均已整改完成,现申请销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15处

(一)“绿盾2017”环境问题9处

1.码头78个(核心区49个,缓冲区11个,实验区18个)。经核实,共有码头80处,已于2017年12月前全部关停关闭,并实施了生态修复。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2.水产养殖场11处(核心区6处,实验区5处)。经核实,水产养殖场涉及荆州市的洪湖市3处(分别在洪湖新滩镇长江外滩、东荆河水洪口河滩、龙口镇外滩),全部已于2017年12月底依法拆除养殖设施,恢复了原状。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3.在2015-2016年保护区核心区新增1处人工池塘、2处其它人工设施及1条普通道路。经核查,新增池塘位于洪湖市燕窝镇,是一处洼地,2016年长江大汛,该水面因洼地被水淹没形成,未开展养殖;2处其它人工设施、一条普通道路均是嘉鱼长江大桥(已批在建工程)洪湖段临时工作房和施工便道,施工结束后已拆除并恢复了原状。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4.实验区1处人工池塘规模扩大。已停止扩建,于2017年11月恢复了原状。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5.螺山镇农民新开垦渔池。属于核心区,已及时制止,于2017年10月底恢复了原生态。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6.老湾乡农民新开垦渔池。属于核心区,已及时制止,于2017年10月底恢复了原生态。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7.龙口镇在中洲扩大渔池。属于核心区,已及时制止,于2017年10月底恢复了原生态。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8.打击非法采砂。开展日常巡查及24小时不间断值守,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采砂行动,持续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9.打击非法捕捞。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行动,并开展常年禁捕工作,持续打击。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二)“绿盾2018”环境问题4处

1.监测显示该处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螺山镇103省道,中心经纬度为113°19'46.090"E,29°40'26.742"N,属保护区核心区,存在新增2.57公顷农业用地。经现场核实,该点位处于长江大堤以内,不在保护区范围。此处实为长江大堤压台,属国家防汛石料储备库,因2017年堤防部门实施防护林轮换,原有已成材林木砍伐后,防汛石料储备库及周边土地凸显,导致疑似为农业用地。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2.监测显示该处位于湖北荆州洪湖市螺山镇长江,中心经纬度为113°27'0.641"E,29°46'18.171"N,属保护区核心区,存在新增8.99公顷其它人工设施。经现场核实,此处为江心的南门洲洲滩,洲滩上只有芦苇。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3.监测显示该处位于湖北荆州洪湖市螺山镇钦宫东路,中心经纬度为113°19'20.646"E,29°39'58.986"N,属保护区核心区,存在新增101.77米长普通道路。经现场核实,该处为螺山镇自来水厂出入的唯一道路。该水厂门前原有三条道路,其中正中处为石子路,左右两侧各有一条水泥路,分别供两侧的装卸码头使用,正中处石子路基本未使用。2016年,我市根据上级要求,将两侧装卸码头予以取缔,并于2017年按照“以坡还坡”的标准将两条水泥路铲除,实施生态恢复。自来水厂无其它道路可借,因此被迫将石子路升级为水泥路。2018年底完善相关手续。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4.码头问题(临时集并点)。取得省政府批复并办理临时集并环境影响评价手续;2018年7月底已完善相关手续。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三)“绿盾2019(上半年)”环境问题2处

1.问题编码42-G-051-QT-0008。嘉鱼长江公路大桥项目于2011年通过农业部专项环境评价审批,于2016年正式动工。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2.问题编码42-G-051-QT-0011。赤壁长江公路大桥项目于2010年通过农业部专项环境评价审批,2018年正式动工。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二、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27处

(一)“绿盾2017”环境问题2处

1.围网养殖区1273处(核心区101处,缓冲区91处,实验区1073处)。全部围网已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拆除任务。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2.养殖场5处(实验区4处,跨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1处)。我市5处养殖场已拆除3处,其余2处属低矮围,已完成退耕(垸)还湖工作。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二)“绿盾2018”环境问题17处

1.监测显示该处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沙口镇杨闸村,中心经纬度为113°24'11.478"E,29°57'58.606"N,属保护区实验区,存在0.42公顷新增养殖场。经现场核实,该处为洪湖市云彬水产品交易中心暂养箱,位于洪湖市沙口镇汉沙河道内。按照省河湖长1号令清理河湖阻水建筑物的要求,2018年7月前已完成拆除。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2.监测显示该处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瞿家湾镇058乡道,中心经纬度为113°15'10.082"E,29°55'49.721"N,属保护区实验区,存在0.04公顷规模扩大。经现场核实,该处为瞿家湾镇汉沙村村民精准扶贫帮扶对象谢新华危房改造,已完善审批手续,向保护区管理局申报备案。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3.监测显示该处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沙口镇徐家墩,中心经纬度为113°16'18.322"E,29°55'47.756"N,属保护区实验区,存在0.08公顷规模扩大。该处为沙口镇柳口村3组村民精准扶贫帮扶对象徐长华危房改造,已完善审批手续,向保护区管理局申报备案。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4.监测显示该处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滨湖街道董家大墩,中心经纬度为113°18'47.735"E,29°55'47.397"N,属保护区实验区,存在0.07公顷规模扩大。经现场核实,该处为洪狮小学教学楼后一处荷塘,位于洪湖市滨湖街道洪狮渔场,自建校初期就存在,该点位无规模扩大现象。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5.监测显示该处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滨湖街道张坊村,中心经纬度为113°19'45.903"E,29°54'34.659"N,属保护区实验区,存在0.09公顷规模扩大。经现场核实,该处位于洪湖市滨湖街道洪狮渔场,为该村熊氏祠堂,由村民自发重新翻修。根据《洪湖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洪湖市农村生态公墓(骨灰堂)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方案分阶段实施。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6.监测显示该处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滨湖街道卢家岭,中心经纬度为113°21'20.576"E,29°51'4.916"N,属保护区缓冲区,存在0.04公顷新增其它人工设施。经现场核实,该处位于洪湖市滨湖街道茶坛渔场,属生态环境部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洪湖湿地湖心A站(趸船)。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7.监测显示该处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沙口镇清水堡,中心经纬度为113°22'32.003"E,29°55'59.423"N,属保护区实验区,存在0.02公顷新增其它人工设施。经现场核实,该处位于洪湖市沙口镇清水堡,是2017年4月沙口镇清水堡村民张涛座船移动至此,该点位不属于新增人类活动点。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8.监测显示该处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滨湖街道南湖,中心经纬度为113°18'29.705"E,29°55'41.766"N,属保护区实验区,存在0.05公顷新增其它人工设施。经现场核实,该处位于洪湖市滨湖街道洪狮渔场,为该村谢氏陵园,2017年底村民维修加固,墓地面积扩大。根据《洪湖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洪湖市农村生态公墓(骨灰堂)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方案分阶段实施。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9.监测显示该处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沙口镇汉沙村,中心经纬度为113°17'1.995"E,29°55'28.779"N,属保护区实验区,存在0.01公顷新增其它人工设施。经现场核实,此处为洪湖市沙口镇贫困村柳口村精准扶贫项目修建的生产便桥一座。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10.监测显示该处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沙口镇,中心经纬度为113°16'41.055"E,29°55'29.217"N,属保护区实验区,存在0.01公顷新增其它人工设施。经现场核实,此处为洪湖市沙口镇贫困村柳口村精准扶贫项目修建的生产便桥。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11.监测显示该处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滨湖街道,中心经纬度为113°20'49.658"E,29°52'32.741"N,属保护区实验区,存在0.07公顷新增其它人工设施。经现场核实,该处位于洪湖市滨湖街道滨湖渔场,为该村精准扶贫帮扶单位援建光伏发电站。该光伏发电站属精准扶贫项目,由中央财政拨款于2017年建设,2018年7月前已完善相关手续。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12.监测显示该处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滨湖街道董家大墩,中心经纬度为113°18'46.477"E,29°55'49.705"N,属保护区实验区,存在0.14公顷新增其它人工设施。经现场核实,该处为洪狮小学新建教学楼,位于滨湖街道洪狮渔场内。已向保护区管理局申报备案。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13.监测显示该处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滨湖街道南湾,中心经纬度为113°20'26.111"E,29°54'4.090"N,属保护区实验区,存在0.08公顷新增其它人工设施。经现场核实,该处为张邡村张氏墓地,位于滨湖街道洪狮张邡村。根据《洪湖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洪湖市农村生态公墓(骨灰堂)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方案分阶段实施。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14.监测显示该处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沙口镇太马湖村,中心经纬度为113°27'34.932"E,29°57'1.329"N,属保护区实验区,存在0.06公顷新增其它人工设施。经现场核实,该处为洪湖大湖拆围渔民座船回购集中临时停靠点,位于洪湖市沙口镇太马湖村四湖总干渠,已对回收座船进行集中拆解。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15.监测显示该处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滨湖街道南湖,中心经纬度为113°18'30.412"E,29°55'37.793"N,属保护区实验区,存在793.32米新增普通道路。经现场核实,该处为滨湖街道洪狮渔场田间路面,村民为生产生活方便,自筹资金对部分路面进行硬化成生产生活便道。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16.监测显示该处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滨湖街道董家,中心经纬度为113°18'34.405"E,29°55'39.220"N,属保护区实验区,存在69.99米新增普通道路。经现场核实,该处为滨湖街道洪狮渔场田间路面,村民为生产生活方便,自筹资金对部分路面进行硬化成生产生活便道。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17.监测显示该处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沙口镇,中心经纬度为113°16'32.579"E,29°55'4.426"N,属保护区实验区,存在1802.66米新增普通道路。经现场核实,该处为沙口镇柳口村洪湖防汛南堤护坡。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三)“绿盾2019(上半年)”环境问题1处

1.问题编码42-G-050-LY-0001。临时板房仓库,面积0.01公顷,距保护区最近界碑直线距离485米,距保护区边界金湾堤垂直距离422米,属保护区外。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四)“绿盾2019(下半年)”环境问题7处

1.问题编码YG-42-G-050-JM-0002-A。系农户旧房年久失修,围墙于2013年7月倒塌,2019年12月对房屋进行修缮。位于湖北洪湖国家级保护区实验区,占地面积0.0151公顷。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2.问题编码YG-42-G-050-JM-0002-B。系农户旧房年久失修、无法继续使用,于2019年7月新建住房,位于湖北洪湖国家级保护区实验区,占地面积0.0253公顷。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3.问题编码YG-42-G-050-JM-0018。位于湖北洪湖国家级保护区实验区,占地面积0.0144公顷。系渔民生产养殖哨棚,平时用于存放虾蟹饲料,2020年防汛期间被征用为防汛哨棚,今后如有汛情,也将继续征用,属于村民生产、生活所必须而建。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4.问题编码YG-42-G-050-JM-0146。系渔民生产生活养殖哨棚,位于湖北洪湖国家级保护区实验区,占地面积0.044公顷。根据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退垸还湖(还湿)工作计划,全部完成退垸还湖(还湿)工作。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5.问题编码YG-42-G-050-JM-0149。系渔民生活居住船,位于湖北洪湖国家级保护区实验区,占地面积0.0226公顷,退垸后已拖离现场。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6.问题编码YG-42-G-050-JM-0150。该点位于湖北洪湖国家级保护区实验区,占地面积0.0113公顷。系村民利用原有坟地及周边荒废坑沟,通过土地平整后翻建墓地与道路,未占用基本农田。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7.问题编码YG-42-G-050-QT-0044。该点位于湖北洪湖国家级保护区实验区,占地面积0.015公顷。系渔民生产生活养殖哨棚,因水毁,渔民已自行拆除。现已具备销号条件,特申请销号。

根据省环保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涉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我市上述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具备销号条件,现特申请销号。

鉴于我市自然保护区(国家级)上述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全部完成,已具备销号条件,现向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荆州市农业农村局、荆州市林业局申请对上述问题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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