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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洪湖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报送我市中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备案台账的通知》(洪环督改指文〔2020〕1号)的要求,现将我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2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四湖总干渠上百条支渠共千余座涵闸长期关闭,污染物长期积累,汛期开闸排水时污染水质。督察发现,荆州市对上述问题的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
二、整改目标
加强涵闸调度管理,加快雨污分流管网建设。
三、整改措施
进一步实施江河湖水网连通工程,完善涵闸泵站等水利设施。加强涵闸经常性开关的调度,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
四、完成情况
1.按照整改要求,我局积极争取资金实施江河湖网水系连通工程,已完成2018年度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补助汤山湖、傍湖、三洲湖水生态河湖连通项目;2019年度小河湖、幸福渠水生态水系连通工程;洪湖市沿湖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等工程。后续我局将继续争取实施水系连通工程,确保江河湖互相连通,构建生态水网。
2.组织专班对洪湖境内涵闸长期关闭问题进行督办,并依法依规处理,已完成泵站涵闸生态调度方案制度,加强了涵闸经常性开关的调度。
3.2019年5月,全市四湖总干渠沿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雨污管网建成并投入使用。
4.根据《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简报》(2020年第一期)发布《湖北省2019年1 - 12月地表水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显示,2019年度四湖总干渠出境新滩段面达标。
五、今后工作打算
我市已完成此项整改任务。下一步将加强对河渠进行清理及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并严格按照洪湖市江河湖水系连通调度方案执行,在非汛期,根据湖泊、干渠蓄水及外江引水情况,定期开启闸站,实施水体轮换,加强水体流通及江河湖水系连通,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水环境优良。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5日,共7天)向洪湖市水利和湖泊局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陈勇兵 电话:0716-2207348
承 办 人:谢 华 电话:0716-2207163
洪湖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