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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2)整改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市攻坚办 | 发布时间:2020-06-28

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我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32)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序号32)

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缓慢。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应在2018年底前全面建成运行,荆州市规划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104座,目前仅建成29座,58座处于主体工程建设阶段,15座处于“三通一平”阶段,仍少数污水处理厂没有开工建设,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堪忧。

二、整改目标

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2019年全面进入试运行,2020年全部稳定达标运行。

三、整改措施

1、加快小港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确保2018年11月底以前稳定运行并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加快乌林(含滨湖泵站)等10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2019年5月年底以前投入运行。

2、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3、建立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保障机制。

四、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1、小港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于2018年11月已全部完工,完成管网铺设78km(其中新建污水管网54km,改造利用污水管网24km),稳定运行后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乌林(含滨湖泵站)等10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于2019年5月已全部完工,完成管网铺设56km,已全部投入运行使用。

2、我市乡镇污水治理工作自启动起,成立有工作专班和项目公司,委托专业监理公司分别安排有专人对项目全过程质量监督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完成。

3、我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建立运行长效机制,2018年6月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中标方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污水处理费单价为1.6元/吨。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将本项目纳入财政预算,已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本项目编制《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PPP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五、今后工作打算

我市已完成此项整改任务。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管网建设,加强污水处理收集、处理日常管理,确保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6月28日-2020年7月4日,共7天)向洪湖市住建局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颜  祥          电话:0716-2443705

承  办  人:叶世友           电话:0716-2443695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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