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单位:
发文日期:
效力状态:
主题分类:
发文字号:
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我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31)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序号31)
某地规划建设污水管网1108公里,目前建设完成548公里,建成率仅为49.5%。督察发现,某地城区生活污水日产生量为40.3万吨,进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仅36.9万吨,每天大约3.4万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某区污水管网仅建成4.64公里;某市管网覆盖率仅为34.6%。
二、整改目标
2020年底前实现建成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三、整改措施
加快小港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确保2018年11月底以前稳定运行并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加快乌林(含滨湖泵站)等10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2019年5月年底以前投入运行。
四、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小港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于2018年11月已全部完工,完成管网铺设78km(其中新建污水管网54km,改造利用污水管网24km),稳定运行后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乌林(含滨湖泵站)等10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于2019年5月已全部完工,完成管网铺设56km,已全部投入运行使用。
五、今后工作打算
我市已完成此项整改任务。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管网建设,加强污水处理收集、处理日常管理,确保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6月28日-2020年7月4日,共7天)向洪湖市住建局反映。
直接责任人:颜 祥 电话:0716-2443705
承 办 人:叶世友 电话:0716-2443695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