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峰口镇政府、峰口镇派出所,对前期收缴的烟花爆竹进行了集中销毁。
销毁现场,收缴的烟花爆竹堆放在一个3米深、10米宽的大坑中,随着一声令下,烟花爆竹被全部点燃。销毁过程持续了20分钟以上,烟花爆竹全部化为灰烬。销毁行动结束后,工作人员对销毁现场进行了妥善后续处理,确保销毁现场安全无隐患。
据了解,本次销毁的烟花爆竹,是峰口镇政府在洪湖市玉龙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及峰口镇各个零售点依法查获收缴的,价值20余万元。(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