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中共洪湖市委召开八届十二次全体会议,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洪湖市第九次代表大会将于2021年11月在市行政会议中心召开。
市委书记魏朝东主持中共洪湖市委八届十二次全体会议,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林继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市政协主席邹贤林参加会议,市委常委熊义虎、邵永成、汪卢伟、彭均辉、熊燃、王亚国等八届市委委员及市委候补委员参加会议,市纪委委员列席会议。
会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亚国就《中国共产党洪湖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洪湖市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作出说明。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洪湖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洪湖市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洪湖市第九次代表大会定于2021年11月在市行政会议中心召开,会期3天。全会同时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洪湖市第九次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同意了大会的主要议程及大会代表名额。(谢蒙 唐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