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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正式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
信息来源:洪湖市融媒体中心 | 发布时间:2020-05-28

日前,《洪湖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审批,开始正式实施。

方案明确了洪湖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目标:2020年,完成2个社区、9个村、5个小区、30个公共机构及1个乡镇全域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到2025年,建立和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和监督考核机制,实现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目标,中心城区建成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50%。

方案要求各乡镇区办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建立“市级监督指导、乡镇负责推进、村(社区)具体实施、村民全员参与”的联动互动责任体系,加强宣传发动、推行示范带动、强化督查推动。坚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试点村、整治村与公共机构率先示范,选择具备条件的乡镇区办、村(社区)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区,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做好制度设计,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建立健全由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市场参与的有效推进机制。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有效衔接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方案要求中心城区按照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农村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目前,洪湖市正在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推广简便实用的投放、收集、转运设施,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水平。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技术标准,着力形成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监管、有序运转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让垃圾分类的观念深入人心,逐步在全社会形成垃圾分类的强烈认同和良好氛围。(谭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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